来源:学院办公室 阅读次数:1856 发布时间: 2017-12-06 |
根据我校与唐立新先生签订的《电子科技大学-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捐助协议》,现将2017年“电子科技大学唐立新奖教金”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背景
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,唐立新先生向我校捐赠200万元人民币,设立“唐立新奖教金”,分四年执行,用于奖励在电子科技大学教学、科研、学生工作、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。
二、奖项设置
奖教金设为优秀学者奖,设一等奖1名(每人10万元)、二等奖2名(每人5万元)、三等奖10名(每人1万元);优秀教学教师奖10名(每人1万元);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奖5名(每人1万元);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奖5名(每人1万元)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。
(二)基本要求
1. 优秀学者奖
(1)优秀学者一等奖
由唐立新奖教金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确认。
(2)优秀学者二、三等奖
积极开展科学研究,科研业绩优秀,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。
2. 优秀教学教师奖
近三年应连续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基础课程(含专业基础课),在教学和教学改革中有突出事迹和成效。
3. 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奖
在我校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;在思政政治教育工作中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,工作成绩突出。
4. 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奖
在我校工作满5年,科级及以下,近三年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管理人员,管理工作业绩突出。
四、唐立新奖教金提名委员会、评审委员会
设立唐立新奖教金提名委员会,负责优秀学者一等奖提名并确认;设立教学科研评审组,负责优秀学者二、三等奖、优秀教学教师奖;设立思政管理评审组,负责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奖、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奖评选。
五、遴选程序
1.2017年12月7日前,申请人将汇总表、推荐人的相应申请表(见附件)各1份报送学院C1-211,电子档发送至lizhenhai@uestc.edu.cn。
2.2017年12月9日—12月10日,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材料。
3.2017年12月11日—12月12日,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公示申请人。
4.2017年12月,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者进行评审,其中思政工作优秀奖、管理工作优秀奖需准备5分钟PPT展示,现场答辩。根据评委投票,确认拟获奖人员。
5.2017年12月,唐立新先生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备注:我院可推荐优秀学者二、三等奖1名,优秀教学教师奖1名,优秀思想政治教育、管理服务工作者奖1名。
附件:汇总表、申请表